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民生信息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民生信息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民生信息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民生信息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民生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5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民生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信办字[2008]46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就依托我市电子政务城域网络,实现市政府及旗县区民生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完善我市电子政务城域网络建设,推进旗县与我市电子政务城域网络的互联互通。重点保障我市电子政务城域网络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市民政、房产三个部门与旗县的连通,旗县与其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房产三个部门的连通。我市电子政务城域网络平台及与旗县的网络连通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旗县级平台及与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连通由旗县政府负责。二、近期目标(1)2008年9月30日前,所有旗县接入我市电子政务城域网络。(2)2008年11月15日前,重点保障市、各旗县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廉租住房工作主要负责单位接入市、各旗县电子政务城域网络,实现我市和各旗县民生工作相关部门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有条件的旗县力争将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三、主要任务(1)各旗县区要在按时与我市电子政务城域网络的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将民生工作部门接入本级电子政务网络。(2)市各部门要加快与我市电子政务城域网络的连通工作,积极配合施工单位,确保按时接入并保障网络畅通。(3)没有建设城域网络的旗县要尽快拿出建设城域网络的方案和实施计划,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指导和督促旗县城域网络的建设。(4)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按照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规划,为各旗县重新规划了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各旗县要尽快使用新的IP地址。四、各部门要按照民生信息网络建设要求,确保按时完成网络连接工作。于2008年9月15日前将实施情况报到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五、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在近期对各旗县区进行此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倍增计划申请
双软认定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Copyright 2005-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呼和浩特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版权所有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大楼 邮编:010000 电话: 0471-4606572